小康之策 如何解决新问题
 

新出炉的农村全面小康监测报告价值何在

在2005年4月21日召开的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研讨会上,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中国农村全面小康监测报告》。根据新的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和监测方法对农村全面小康进程进行的跟踪监测显示,2004年全国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21.6%,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

在各项指标中,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12.1%,比上年提升4个百分点,高于2003年增幅的1.6个百分点。在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的三项指标中,农民可支配收入为2632元,实现程度为11.4%,比上年增加3.9个百分点。2004年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为48.5%,该项指标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10%,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为19.5%,该项指标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18.4%,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

其次是农村社会发展方面。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33.1%,比上年提升6.3个百分点,高于上年增幅的3.3个百分点。

农村民主法制实现程度最高,数据为69.0%,比上年提升13.7个百分点,高于上年增幅的5.1个百分点。从反映民主法制的两项指标看,2004年农民对村政务公开的满意度为76%,该项指标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70%,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农民对社会安全的满意度为77%,该项指标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68%,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
在反映农村全面小康的六个方面中,发展较为缓慢的是农村人口素质方面,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仅为15%。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从反映人口素质的监测指标看,2004年我国农村文盲率仍高达10.7%,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仅相当于初中二年级的水平,平均受教育年限指标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15%。

令人担忧的还有资源环境方面,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为负值。从反映资源环境的三项指标来看,2004年森林覆盖率为18.2%,该项指标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26.2%。万元农业GDP用水量为2100立方米,该项指标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45.5%,比上年提高23.1个百分点。常用耕地面积比上年减少0.7%,是导致资源环境的全面小康目标实现程度为负值的主要因素。

在农村人口素质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小康进程相对缓慢,表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小康进程虽然加快,但基础依然薄弱。事实上,实现全面小康,其重点、难点都在农村,这也是目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这些都是摆在小康路上的绊脚石,也是各级政府当前所面临的难题。农村先走一步,探索路子,总结经验,这对全局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小康建设的紧迫性,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要对照全面小康的建设目标,着重研究农村小康的根本。抓农民增收、经济建设固然重要,但2004农村小康监测数据表明,全面小康关键是在“农外”下工夫,在和谐上做文章,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加快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解决农村环境欠账问题,从根本上保证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专栏:农村全面小康18项目标值

(1)人均可支配收入≥6000元;(2)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35%;(3)小城镇人口比重≥35%;(4)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90%;(5)农村养老覆盖率≥60%;(6)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4人;(7)农村居民基尼系数0.3~0.4;8.平均受教育年限≥9年;(9)平均预期寿命≥75岁;(10)恩格尔系数≤40%;(11)居住质量指数≥75%;(12)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7%;(13)农民信息化程度≥60%;(14)村务公开满意度≥85%;(15)农民安全满意度≥85%;(16)耕地面积变动幅度≥0;(17)森林覆盖率≥23%;(18)万元农业GDP用水量≤1500m3.

2004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数据一览表

指标
单位
全面小康值
实际值
实现程度(%)
A.经济发展
12.1
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人
6000
2632
11.4
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
%
35
48.5
10
小城镇人口比重
%
35
19.5
18.4
B.社会发展
33.1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90
22.5
15.6
农村养老覆盖率
%
60
8.1
10.8
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
4
1.7
23.3
农村居民基尼系数
-
0.3—0.4
0.37
100
C.人口素质
15.0
平均受教育年限
9
7.7
18.8
平均预期寿命
75
69.5
0.0
D.生活质量
28.7
恩格尔系数
%
40
47.2
20.0
居住质量指数
%
75
34
28.1
农民文化娱乐指出比重
%
7
4
33.3
农民信息化程度
%
60
39
34.4
E.民主法制
69.0
对村务公开满意度
%
85
76
70
农民社会安全满意度
%
85
77
68
F.资源环境
-22.4
常用耕地面积变动幅度
%
0
-0.7
-100
森林覆盖率
%
23
18.2
26.2
万元农业GDP用水量
立方米
1500
2100
45.5
综合实现程度
21.6

河南强县扩权为何遭遇新的“肠梗阻”

2004年5月,河南省政府出台了《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赋予巩义、固始等5县市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扩大30个县市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但到目前,实际的运行情况并不如意,新的矛盾凸显出来,使强县扩权受惠的县市遭受不少尴尬。

尴尬之一:省辖市对扩权县市的支持力度减弱。如在财政配套资金问题上,对于一些已经审批的项目,省里资金下来了,但要求省辖市配套的部分没有到位,而省里又没有直补的政策,这样就给县市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制约。2005年河南省规定的农业重点开发县(市)里,南阳市有包括邓州、方城和唐河在内的三个地方,相关的配套资金由南阳市划拨给了另外两个地方,而邓州市应该得到的65万元,却迟迟未予划拨。

尴尬之二:垂直部门在扩权政策中定位模糊。土地、金融、工商、税务等垂直部门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他们各自都有自上而下的一套行政体制和管理体制,扩权政策在这种既成事实面前显得无能为力。对于垂直部门的一些权力如何定位,是扩还是不扩、扩到什么程度都缺乏一个明显的界定。

尴尬之三:由扩权带来的这部分县(市)事实上与原来隶属的省辖市管理脱钩,催生了与原来省辖市的矛盾。扩权县既要主动维护使用对省一级部门的话语权,还要维护旧“主人”的关系,这就大大增加了这些县(市)主要领导进行协调的工作量。县市普遍感到有了“两个婆婆”,造成办公成本增大,由原来的“一头协调”变为“两头协调”,事反而更难办了。

该省部分县市政府官员表示,应尽快出台强县扩权的督察机制,省政府成立督导组,并针对现状由省里出台补充政策和配套文件,省直各部门应依省政府文件精神,出台实施细则,以强化强县扩权推进的力度。

事实上,我国目前大多数省市实行的“市管县”体制,初衷在于以经济发达城市为核心,带动周边农村地区的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县域经济的异军突起,“市管县”体制早已失去当初的功效。诚如有关专家的观点,这种投入高额成本维持的庞大地级市架构,在实际工作中却有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成为束缚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因素。和国际上通行的三级政府不同,我国是五级政府架构,鉴于地级市这一层级的现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应加快推进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的压缩和改革。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从2002年至今,浙江、湖北、河南等省先后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将一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赋予辖下的经济强县。虽然不少省份均不同程度地实施了强县扩权,但市委书记和县委书记的想法还是不一样,意见也不一致,本意是为了破除“肠梗阻”,但又产生了新的“肠梗阻”,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其原因还在于体制上,关键是改革还不彻底,还处在一种“两头热,中间冷”的状态,使得扩权县市左右为难。

破除新的“肠梗阻”,压缩或者撤销省辖市,可能是一种治本之策,但强县扩权必须循序渐进,按部就班。有关专家曾为此提出,推行省管县体制要根据不同类型县市分期分批逐步进行:第一步实行试点,在经济强县中推行“省管县”体制;第二步是虚化地级市,在省范围内实行“市县分置”,县和地级市都直接由省管辖;第三步是撤销地级市,使地级市成为本来意义上的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和县平行,实行宪法所确定的省、县、乡三级政府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由此看来,河南推行了一年的强县扩权仍还处在第一阶段,要完全实现省管县体制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能急于求成,关键是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以强化强县扩权推进的力度。

总体上看,在目前的情况下,省市县三级应积极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扩权县市要与省级相应厅局做好对接工作,应加强联系和沟通,用足、用活有关政策,把扩权的优势发挥好。另一方面,省辖市有关部门执行扩权政策要到位,一些应该下放到县市的管理审批权限一定要下放,要不折不扣执行扩权政策,不应抱有“山头”倾向。此外,省直职能部门工作更要到位,应尽快制定与相关意见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关键是要让扩权县市及相关部门很容易操作实施,特别要避免继续沿用“老套路”安排工作。

专栏:浙江等地试行“强县扩权”的时间表

浙江:2002年8月17日,浙江省委下发“浙委办(2002)40号”文件,将313项审批权下放给绍兴、温岭等20个县(市、区)。

138湖北:2003年6月26日,湖北省委下发《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的通知》,将部门的239项权限,下放给大冶、汉川、老河口等20个县(市)。

河南:2004年5月,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将属于地级市的部分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下放给巩义、项城、永城等5个县(市)。

为什么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培训

2005年8月1日,教育部在深圳召开全国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教育与培训现场会,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要充分认识开展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重大意义,把进城务工农民教育和培训培育成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增长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教育部要求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和工作时间长的特点,职业教育和培训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要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职前与职后教育相结合,围绕企业用工和农民工学习需求,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

按照教育部的意见,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要努力做到培训与考证相结合、与企业用工相结合,为进城务工人员就业、转岗、晋级、创业提供帮助。将逐步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探索建立跨校选修、学分互认的制度,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鼓励进城务工农民坚持边工作、边学习,允许培训学校通过考核将农民工已有的知识和技能认定为学分,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将这类学分折算成接受本校学习的学历学分,在提高职业技能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学历。

我国目前有1.2亿进城务工农民,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达600多万。其中在第二产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数的近58%,加工制造业占68%,建筑业中接近80%;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中,农民工占52%以上,但85%以上只有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80%没有受过职业技术培训。进城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发展很不平衡,覆盖面较小,培训的形式和内容还适应不了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需求。为此,教育部确定的目标是,职业学校面向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规模将达到每年2000万人次以上,5年内,所有农民工基本上都能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不可否认,中国教育的最大问题就是失衡,就是城乡教育的差距,就是对人的发展的忽视。现在农民的教育开始进入决策视野,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早在2003年,国务院六部门制定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出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04年,教育部又印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提出教育系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2004年全国各类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3198万人次,其中15~90天的技能性培训1580万人次,提高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适应城镇生活能力,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进城务工人员素质的提高。但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与中央的“热”相比,不少地方政府在农民工培训方面表现得则很“冷”。总体上看,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发展很不平衡,覆盖面较小,培训的形式和内容还适应不了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需求,不适应农民工提高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多样化需求。尤其是一些市县政府领导还没有搞清楚目前农村教育的特点,注意力还没有转移到农民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上,而是还在抓所谓的“升学率”,还没有把农民工培训纳入财政盘子。针对这些问题,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一个实施规划,让农民工培训热起来。在这方面,已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如北京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了“菜单式教学”,将短期适应性培训与技术等级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就地培训相结合,全日制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在每年培训的6000多人次中,有90%找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在培训资金投入上,要采取“农民培训、政府买单”的办法,如宁夏最近与世界银行合作,将于2006~2010年,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培植一批用人单位与社会认可且有实力的职业教育、农民工培训基地,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在办学上,可以借鉴合肥的“五个一”工程,即集中办好一所省级以上重点示范性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一个实习实训基地,办好10所市级示范性农村成人文化学校重点扶持100个行政村,培养10000名中等职校毕业生。此外,广东2004年曾搞过一个农民增收讲习所,都是一个不错的尝试。

专栏:广东建立80个农民工培训基地

广东省2005年内建立了8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基地。2005至2007年,该省财政每年再增加专项补助经费3000多万元。实现“三个转移”:建设重点从所有乡镇向中心镇转移;培训重点对象从农村干部和一般农民向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和进城务工人员转移;培训的内容从文化补偿教育和一般技术培训向二、三产业岗前、在岗和转岗培训转移。做到“三个结合”: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校内培训与上门培训相结合;培训和考证相结合。

黑龙江、上海是怎样进行跨省农民合作社的

农民合作社发展方兴未艾,据农业部2005年7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数已超过15万个,涉及的领域已从果蔬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业,拓展到农机服务、运输、水利建设、资源开发、手工业品生产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数量达到2363万人。其中,从事种植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合作组织占专业合作组织总数的40%,养殖业占27%,加工运输业占18%,其他占15%。但是,由于这些合作社大多以140县市为半径组建,在经营上往往受到地域的限制。那么,有没有一种跨省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呢?有!“沪哈南北水稻合作联社”就是全国第一个跨省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沪哈南北水稻合作联社”是由“上海奉贤陈顺粮食种植合作社”和“哈尔滨木兰三胜水稻专业合作社”联合而成,木兰基地负责生产,奉贤基地负责加工和销售,资金和技术共同承担。该合作社突破简单的购销关系,是一种紧密结合的关系。在生产过程中,合作社实行“六个统一”:统一制种、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收割、统一加工和统一销售。作为农民自己的组织,合作社对社员实行“三次分配”:水稻收购兑付一次,优质优价补贴一次,年终分红一次。目前,一个总协议(沪哈南北水稻合作联社协议)、两个分协议(南北水稻技术合作协议、南北企业产销合作协议)已经签订。目前加入合作联社的共有601户农户,优质水稻生产基地面积为10340亩,预计到2008年发展到20万亩。2005年9月,黑龙江木兰县的5000吨品牌大米提前一个月进入了上海。

此外,上海还将以合作社的形式在东北发展肉牛加工业,上海汉德集团已在东北建立了三处肉牛加工基地,目前年加工能力已达到1.5万头,2006年年加工能力将达到20万头,其中50%的产品将销往上海,另外50%销往国外。

一方是粮食主产区,一方是粮食主销区,上海和黑龙江拉起手来,这是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与浙江等地和北方地区通过政府之间进行的粮食产销对接机制不同,黑龙江和上海则是通过政府协调,市场运作的机制进行民间合作,可以说,具有更广泛的示范效应,是对政府间合作的一种有益补充,跨区域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目前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新动向。借鉴上海和黑龙江的经验,关键是要做到举一反三,在区域选择上,其他地方可以尝试跨市合作、跨县合作,甚至跨国合作。在合作方向上,可以尝试生产和技术合作、生产和加工合作,还可以扩展到养殖业、果蔬业、水产业、林业,农机服务、运输、水利建设、资源开发、手工业品生产等多方面。有关专家指出,合作社成为产地和销地对接的新型合作模式,对于促进粮食产销利益衔接、保障农民利益,跨省市组建合作社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尝试。

专栏:沪哈南北水稻合作联社的三个协议

2005年8月,沪哈南北水稻合作联社正在上海进行申报注册,已经签订的三个协议中,一个总协议是沪哈南北水稻合作联社协议、两个分协议分别是南北水稻技术合作协议和南北企业产销合作协议。总协议明确了上海市奉贤区农委和木兰县农委的权利和义务;技术分协议明确了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木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权利和义务;产销分协议明确了上海永信米业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粮食工程技术中心的权利和义务。

银川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能否根治欠薪

每年的年关,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时期。如何帮助辛苦了一年却无法拿到工钱的农民工讨回工资,是地方政府当前的一个重要工作。从以往一些地方的情况来看,虽然很多城市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性措施,但仍有农民工们在求助无门之后“跳楼”(这在一些城市被称为“恶意讨薪”)。2005年,宁夏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经过半年试验,成效显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仅下半年,已立案198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00多万元。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例如,如果有职工举报企业欠薪,那么,不是由举报人提供证据,而是由企业负责提供证据———比如相关的文件、财务报表、职工领取工资时的签名等等,证明自己并未少发工资。如果企业不能提供这些的证据,劳保局就可以对其进行处罚。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做法是:一旦接到上门投诉,在第一时间进行案情登记,由监察员调查取证,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事实存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处理。在查处过程中,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从而破解了查处欠薪时“举证难”的问题。

其实,从一般法理来说,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职工在向劳保部门举报企业侵权时,不仅要证明企业有侵权行为,还需要证明企业的行为错在哪里。但职工与企业相比,存在着“权力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两大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许多农民工没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往往只是口头约定报酬,而一旦黑心老板抵赖,农民工便口说无凭,从而增加了农民工维权的难度。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则有利于打破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这种不平衡状态,强化对农民工弱势地位的保护。在目前许多地方针对企业欠薪解决办法相对缺失、劳动用工管理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银川市的做法很有现实意义。

黑龙江垦区为什么会成为农业标准化的全国版本

2005年8月20~21日在黑龙江召开的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座谈会议提出,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争取用3~5年时间,推动沿海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和国营农场率先实现农业标准化,使中西部地区的跨上新台阶。从2006年开始,我国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如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活动,推行农业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加快名牌农产品的培育和传统特色农产品的保护和挖掘;按授权向社会开放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全过程信息等。此次会议重点推荐了黑龙江垦区粮食生产标准化生产典型经验,具体做法是:

优势区域布局:由农业、农机等众多部门组成的专家队伍,按照优势区域布局,在黑龙江垦区的六个积温带上,因地制宜地组装集成了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的一套套标准化种植模式,并制定了319项包含水稻、大豆、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的种、管、收全过程,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四全”农业生产管理标准。

良种工程:8个专业作物育种研发机构、486个种子专业生产队、114个种子管理机构、1520名种子工作人员相继培育出了农作物新品种300多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实现100%。大豆品种“垦农18号”、水稻品种“空育131”等成为农业部重点推荐品种。同时,以农垦育种中心、红兴隆科研所、九三种业等6家种子科研机构和48家种子经营机构为主体组建的北大荒种业集团,推动了黑龙江垦区育、繁、加、销一体化的种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格局的形成。

栽培模式:贯穿于全作物、全面积、全过程的农艺措施标准化,是黑龙江垦区农业战线面临的一场世纪“攻坚战”。一是实行倒计时管理的农时界限被推进到位。4月15日前完成小麦播种;5月15日前完成大豆、玉米播种;5月26日前完成水稻插秧。二是高科技含量的标准化栽培模式全面铺开。“大垄密”、“深窄密”和“行间覆膜”的大豆栽培模式;早播、节水灌溉、秋整地、秋施肥、高密度、高肥量、高标准的小麦栽培模式等。三是黑龙江垦区的“先进标准”的水稻“大把扬”(直播)标准化种植模式等。

农业机械化:以深松为主,垄、平、卡相配套,松、旋、耙相结合的蓄水保墒的现代耕作制度取代了传统的年年平翻,极大地改善了土壤固、液、气态三相比。原垄卡种、深松耙茬等农机新技术,每年可为农户节本增效2亿多元。

市场化服务:契约式经济制约与典型示范推动战略,在黑龙江垦区推行农业标准化过程中显示了巨大威力。将成熟的标准化种植模式集成起来,统一写进家庭农场承包土地的合同文本里,纳入各级干部的目标考核体系之中。百亩试验地、千亩示范田和万亩展示区的“百、千、万”工程迅速铺开。

培训工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科技要领直接到人、科技成果直接到田,与种植户利益捆在一起的科技人员,在黑龙江垦区构建起一个庞大的科技推广网络和服务体系。课堂与田间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理论技术与现身说法相结合的传帮带活动,以及每户一页培训卡、一幅模式图、一张生产技术光碟、一本操作标准手册的“四个一”活动轰轰烈烈地展开,每年培训职工30万人次。

目前,在黑龙江垦区,与常规作业相比,标准化作业可使大豆亩增产50公斤左右、水稻、玉米亩增产150公斤左右、小麦亩增产100公斤左右。黑龙江垦区的1100万亩,水稻平均亩产达513.6公斤,比世界平均亩产高出1倍;大豆平均亩产168公斤,位居世界第5位。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95%,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比全国高出20多个百分点。科技推广效益年均4亿元以上,位居全国首位。

黑龙江垦区的农情与全国大多数地方一样,也是在完成农业体制改革后,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小农场脱胎于“一大二公”的小、弱、散的家庭农场,而垦区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很值得其他地方学习。从各地情况看,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总体上起步较慢,覆盖面有限,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因此,县市政府要及时消除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主要解决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训工作滞后,政府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不够,以及缺乏有效的组织载体等问题,形成一种“政府搭建平台、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推广实施新格局,要按照“少花钱、多办事,重管理、求实效”的原则,引导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打造一个农业标准化的大平台。

专栏:市县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的6种模式

2005年5月份,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有关专家提出我国推广实施农业标准的模式选择,主要有6种模式。政府主导推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市场拉动引导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合伙型、行业协会自律互动型、种养大户和农村经纪人吸纳型。